梅沙雙語學校位于鹽田區大梅沙萬科中心,是深圳市萬科教育發展基金會舉辦的一所民辦全日制完全中學。
深圳市鹽田區初一學位申報正式開啟!我們期待攜手認可學校教育理念的同道中人,共創孩子的美好未來!
第一批次:面向鹽田區進行招生,招生時間與全區公辦學校一致,家長報名請登錄“鹽田區民辦初一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第二批次:面向鹽田區外的全市范圍跨區招生,按照第一批次招生結束后的學位剩余數量和市教育局規定的開放時間組織實施。申請跨區招生學位的家長,屆時請關注市教育局發布的跨區招生信息,也可關注“梅沙雙語學校初中部”微信公眾號。
深圳市鹽田區初一學位申報開啟前,請家長認真閱讀本指南,提前備齊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齊或虛假的,學校將不予受理。不能按時上網申請學位及上傳申請證明資料的,學校不保證提供學位。網上申請學位必須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性,以免影響就讀資格的審核結果及學位安排。
一、招生對象
符合深圳市初中學位申請條件,認同梅沙雙語學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目標,具備基礎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能夠適應雙語和全英文教學的小學畢業生。
初一招生對象為2024年6月小學畢業,其父母在鹽田區居住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二)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鹽田區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新申請初一學位,一經發現取消申請資格及學位。
二、招生計劃:2024年秋季計劃招收7年級144人。
三、收費標準
2024-2025年學雜費標準:73.000元/學期(學費),7.000元/學期(住宿費);
說明:學費不包含校車費、運動保險費、課程學習材料費、國際考試、外出考察實習、夏令營等代收代繳費用。
四、學位申請材料準備與提交
本次申報采用家長自行拍照上傳證件,無特殊情況,家長不需到校交驗原件,也無需提交復印件。
拍照上傳材料如下:
1、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包括臺灣籍)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
(2)住房證明材料:
(2.1)自有產權住房:①請提供申請人父母產權份額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產證》、《不動產證》。②尚未取得產權證的,請提供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繳款發票原件和《入伙通知書》。③購房時間須在2024年4月1日前。
(2.2)非自有產權住房:請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網上填報申請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區居住登記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統將自動聯網核驗),以及《學位使用業主知情書》;E類(深圳其它區戶籍租房),需提供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其它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查詢記錄(深圳市不動產信息)。
(2.3)其他類合法住房(包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原居民祖屋、祖輩房、集體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證明材料。
2、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包括港澳籍)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港澳籍適齡學童還需提供港澳特別行政區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回鄉證),以及由深圳公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與父母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證明材料: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父母均為非深戶的,提供《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發證時間須在2024年4月1日前。
(3)住房證明材料:
(3.1)自有產權住房:①請提供申請人父母產權份額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產證》、《不動產證》。②尚未取得產權證的,請提供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繳款發票原件和《入伙通知書》。③購房時間須在2024年4月1日前。
(3.2)非自有產權住房:請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申請人父母至少一方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以及《學位使用業主知情書》;F類(非深戶租房),需提供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其它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查詢記錄(深圳市不動產信息)。
(3.3)其他類合法住房(包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原居民祖屋、祖輩房、集體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證明材料。
(4)父母在深就業證明材料:父母均為非深戶籍的,截至2024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須提供滿1年的具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功能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免提供社保資料,只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證。
(5)2024年春季就讀小學六年級在校生證明(深圳市內就讀六年級的無需提供)。
五、學位申請材料具體說明
(一)戶籍資料
若申請學位的兒童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證、結婚證等親子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若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監護一方的相關資料,但同時還要提供離婚證明或死亡證明。
(二)住房證明資料
1.屬于自購房的
(1)提供房產證明的,用途必須為住宅(含商務公寓),產權人須為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須大于50%(不含50%);(2)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抵押銀行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3)提供其祖輩在學區內自有合法房產的,該兒童及父母的戶口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的產權房不予認可。(4)已轉讓的房產不予認可。
2.屬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五、學位申請資料”中的“住房證明材料”的要求執行,全區不認可合租房。(2)必須是鹽田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住宅或商住兩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場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輩,該兒童及父母須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為承租人的租賃憑證或與房東私簽租房協議不予認可。
3.住原居民祖屋、祖輩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體宿舍的
(1)屬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輩房的,需提供社區居住登記證明材料(深戶自主填報,非深戶提供《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2)屬于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3)屬于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4)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于“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鹽田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6)屬于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父母單位集體宿舍來源證明(宿舍建房許可證或單位名下房產證或單位名下租賃憑證等來源證明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父母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或社保清單、社區居住登記證明材料(深戶自主填報,非深戶提供《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
(三)社保資料
社保資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雙方是深戶,不需要社保資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證;
2.若父母雙方為非深戶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參保的社保資料;
3.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參加社會保險,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發放的退休證和退休前在深圳繳納社保累計滿三年以上的社保清單。
(四)非親生父母撫養或監護的適齡兒童入學資料提供方法
屬于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系證明及收養人的相關資料;屬于監護關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及監護人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