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
父母中國護照
孩子海外出生
父母雙方持有中國護照,并且在上海工作和居住。學生出生于海外,擁有國外合法出生證明。
就是說,爸媽雙方都是中國人,但孩子出生在海外,擁有海外出生證。
這其中,就包含了特朗普二次上臺以來,我們經常cue到的“雙非美寶”(父母雙方非美籍,孩子美國出生)。
“雙非美寶”在國內可以上大部分的國際部/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但也有明確拒收的,如復旦附中國際部、進才中學國際部(少比例錄取“雙非”)就規定——
“如果孩子的外國護照沒有中國簽證、而是持中國旅行證入關的,不屬于其招生對象。”
翻譯過來意思就是,孩子雖然有外國護照,但是回國時是以中國公民的身份走旅游簽證進關的,不是以外國人的身份拿到中國簽證的,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類
父母+孩子都是中國籍
且均擁有海外永居
父母雙方和學生本人均持有中國護照,且均獲得國外永久居留權;學生在其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國家擁有兩年以上就讀經歷;父/母目前在滬工作。
這類情況比較特殊,需要符合3個條件:
1、爸媽一方目前在上海工作;
2、爸媽和孩子都是中國護照,且都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3、孩子在孩子在獲得永居權的國家有兩年以上的讀書經歷。
在這些前提下,獲得上海市教委的證明即符合這類情況,可以入讀國際部/外籍學校。
這類情況一般是特殊人才家庭/海外永居家庭。永居家庭綠卡和居住證地址需要一致。永居家庭還需要提交永久居留權國家學校出具的最近兩年就讀證明和成績單原件。
第三類
父母一方是外籍
孩子不限國籍
父母中有一方持有外國護照,且具有由上海市簽發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
翻譯過來:只要爸媽一方有外國護照+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另一方不做要求,孩子可以是中籍,也可以是外籍或港澳臺同胞。
第四類
父母一方是中國籍+海外永居
孩子是外籍+出入境記錄
在滬工作的父/母為中國護照持有人并擁有國外永久居留權+學生本人持有效的外國護照和有效的居留簽證。
相比起上一類,這一類對爸媽和孩子的要求更高了一些——爸媽一方是中國護照,并擁有國外永久居留權;孩子不僅要有外國護照,還要有出入境記錄。
前幾年也有家長“鉆空子”,通過辦理小國白護照入學,但隨著國際學校入學要求的完善,這條路已經行不通了。
第五類
父母中外結合
孩子是中國籍
在滬工作的父/母為中國護照持有人,另一方為持有合法入境簽證或居留簽證的外籍人士。學生本人持有中國護照。
這一類其實就是:爸媽一方是中國護照,另一方是外國護照+合法入境簽證/居留簽證(包括豁免函),但孩子必須是中國籍。
第六類
父母一方為中國港澳永久居民或臺灣同胞
孩子不限國籍
父母中有一方為中國港澳永久居民或臺灣同胞,且在上海合法工作和居住。
意思就是:爸媽一方擁有中國港澳的永居權,或是臺灣同胞,并持有回鄉證(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和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孩子可以是中籍/外籍/港澳臺同胞。
這里的關鍵在于爸媽的身份,如果爸媽是通過優才計劃/高才通計劃/投資移民獲得的港澳臺身份,則屬于臨時身份,不適用于這一類情況。
以上內容,看似要求種類繁多,其實說白了也就五大類:外籍家庭、港澳臺家庭、雙非家庭、永居家庭和特殊人才家庭。
但涉及到每個國家或地區對身份規定的不同,以及學校招生細節的區別,想要通過身份規劃進入理想學校的爸媽,還得盡早行動起來。